渠首在山西遭破坏 渠尾在河北苦等待
时值春灌,然而在河北涉县,3.4万亩农田地面龟裂,一株株因缺水而无法浇灌的麦苗搭耸着脑袋,一道道因干旱开裂的地缝直接咧到了老区9.1万以种植为生的农民们的心坎儿里,4个乡镇、35个自然村难道就这样因为地处邻省的主灌区——漳西渠上游遭到破坏而导致饮水艰难,农作物收成将减半。该县辽城乡半峧村村主任张马生一边看着几近枯萎的麦苗,一边看着仅仅还能维持十余天基本生活用水叹道:“这可该咋办?……”
春灌,百姓忙于兴叹! 生活,无奈迫于上访!
4月16日,记者得到河北涉县数位村民的求助,希望记者能帮他们解决断水困局。16日晚,记者赶往河北邯郸涉县,次日清晨,记者来到了该县水利局,并随同该局工作人员奔赴邻省山西境内,来到了地处山西省黎城县黄崖洞镇清泉村的漳西渠上游,跃河翻山,在紧挨山体的峭壁旁找到了这条通往涉县的主灌渠,沿渠自东向西攀沿,在山脚转弯处发现了一个宽约1.5米的豁口,水源从这里顺流而下,汇集与河滩,因而往来之路水流变得湍急难行,记者溅湿了裤腿,幸免于未能全身掉进水里。
随后,记者随水利局工作人员返回涉县,随机调查了几个“受灾”的村落。
辽城乡西辽城村有村民2560口,耕地1800余亩,村干部冯海平介绍,该村现在只有800多亩耕地浇了一茬水,另外1000余亩耕地处于荒废,由于该村耕地多分布在山上,故此仅仅是地势较低的少部分耕地“沾了光”。老冯带着记者到村南的小山丘上查看,豆腐块状的土地不见一丝青色,走进,老冯扒拉着干涸的地表一筹莫展,他告诉记者,往年的麦苗应该长到齐膝高了,而现在浇过水的麦苗才过了脚踝,没浇的麦苗就这么可惜了地死掉了,产量最起码减少50%。老冯指着田边的水渠说,往年这里面都是水,现在彻底变干沟沟了。
当问到漳西渠断流对百姓生活还造成哪些影响,老冯告诉记者,断水后,百姓家的地下井饮用水一下子也变少了,从原先的2米5、6深的井水,一下子就剩三、四十公分了,饮水要用抽水机,这样造成了用电超负荷,偶尔会造成断电,电费比平时多出了5、6倍。西辽城村幼儿园的老师告诉记者,孩子们用水也比平时节省了许多。
辽城乡副乡长王为民介绍,该乡因断流而用水受到影响的有11个自然村,涉及村民9000余口,万余亩耕地无法灌溉。而且最致命的是漳西渠还是半峧村、活水峧等村唯一饮水源,目前,这些村的人畜饮水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半峧村村主任张马生带记者来到该村的蓄水池。憨厚老实的他上来就大步迈在蓄水池上,丈量着蓄水池的面积,他告诉记者,这个蓄水池是他们村唯一的饮水源,它分流到村里的小蓄水池,便于村民生活用水,然而现在总蓄水水池的蓄水只能维持到月底,小蓄水池里都已经干涸了。他补充说道,残留的水源没有流动,会滋生细菌,很容易引发人畜生病。
63岁的村民张同顺身患残疾,腿脚不便。记者在他家中看到,水缸已经见底,旁边一个小水桶内盛着多半桶水,据老人说,这是他们老两口一天仅有的生活用水。“现在村里蓄水池还有些水,要是没了,我们年纪大了,真不知道到哪找水吃。”张同顺说。
水利局的工作人员在旁边告诉记者:“目前部分村民已经写好联名信向上级单位反映多次了,我们也能感觉到百姓的无奈,但我们仍在继续与山西积极协调,我们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一面稳定百姓们的情绪,一面为他们吃水想办法。”
断渠,起源于一封邻省发来的《通知》
原来,本次断渠事件起源于2012年2月17日,涉县收到山西省黎城县清泉村发给县水利局的一封《关于涉县建漳西渠为清泉村打护堤坝急需维修的通知》。《通知》中提出1976年涉县建漳西渠时,2000米渠道经过清泉村地界,因挖出的弃渣严重影响了河道泄洪,涉县当时与清泉村达成协议,为该村修造护堤坝150米,而该坝1996年被洪水冲毁35米(2009年清泉村已恢复),剩余115米亦成危坝。该村以此要求在汛期来临前为该村重打护堤坝,如迟迟不建,必须将建渠时倒入河里的弃渣运走;由涉县担负已恢复的35米护堤坝工料费;在漳西渠上为该村需恢复的100亩土地留一个退水口。另说明:“以上事项如不尽快解决,将采取相应措施。”
涉县水利局副局长任景华表示,经他们查阅《水利志》等大量相关档案资料,在1979年,由涉县水利局与山西黎城县水利局、漳西渠管委会、黎城县看后村签署了引水协议,但没有查到与清泉村有任何协议、合同、施工记录等历史资料。而多次主动协调、交涉后,清泉村也提供不出任何相关协议。因此,涉县认为双方都没有任何书面资料记载,清泉村提出的建设时间又与涉县实施补水工程时间不符,即使该村护堤坝是双方协商建设的,也是当时一次性帮助建设,如需重新修复堤坝,应按照目前工程管辖,通过本县申请立项解决,而不应再由涉县方建设。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涉县水利局于3月10日向山西黎城县水利局派发书面文函,涉县政府也于3月11日、16日两次分别向黎城县政府发函,协商处理此事,但均未能得到回复。
“3月21日,邯郸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调度会,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尽快妥善处理此次水事纠纷。会后,涉县迅速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协调工作。3月23日,涉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与水利局长到山西黎城县与该县主管副县长、水利局长进行协商,达成两条初步意见:一是未协商解决之前,要维护现状,任何人不得破坏水利设施;二是具体事宜由两县水利局协商。之后,3月27日、29日,涉县水利局两次与黎城县水利局沟通联系,而对方表示‘县政府没有明确意见’,协商就此中断。”任景华说。
在涉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等待黎城县政府处理意见之际, 4月14日下午,涉县漳西渠管理处工作人员发现,在距漳西渠渠首3公里处(黎城县清泉村对面),有1米多渠道被毁,导致渠水全部泄漏,涉县境内耕地无法灌溉。“正值春灌季节,本次纠纷如不及时妥善处理,矛盾可能会进一步升级,给河北省带来严重不稳定隐患。”任景华焦急地告诉记者。
大局为重,涉县愿与黎城县结近好、息纠纷
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事件的发起人、山西省黎城县清泉村村支书刘爱忠,刘爱忠在电话中表示,《通知》是他发的,漳西渠断流处也是他们破坏的,因为涉县迟迟没有达成他们的要求,所以时隔2个月后,决定“搞出点动静”。当记者问及《通知》中所提的“协议”在哪,是如何规定,是何人所立?刘爱忠表示,70年代末修建此渠时,时任清泉村村支书张贵廷与时任涉县领导班子达成口头协议为该村修建堤坝。他认为,水渠既然是涉县建设的就应该由涉县继续维护,至于“协议”的相关证据或文字性材料,他无法提供。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参与修建水渠的干部表示,上下游由水引发争议由来已久,没有健全的管理机制,此事难以平息,不能既没游戏规则,又没裁判员,让此事长久无章可循。这件事说小了可以说是水利纠纷,说大了那就是破坏公共财物,是要处以刑罚的。但由于跨省,不便于影响两省的友好关系。
任景华表示,因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故此不能答应清泉村的要求。当时建水坝属于多方筹资,并没有涉及到将来维护的问题,也并没有涉及属地管理的问题,不能因为河北在下游受益就必须承担起全程的维护费用,也不能因为山西在上游就可以随意破坏和污染。他表示,由于此事涉及河北、山西两省,协调解决起来仅靠涉县一己之力难以平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争议,要从管理体制上理顺。需要建立第三方对话平台和管理机制,通过和平的对话将此事妥善处理。河北也愿意与山西因地势相邻而变得和谐共荣,友好解决此次用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