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交通安全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为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涉县大队在辖区冀晋主线站开展了大规模宣传活动。希望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开文明车,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一是普及人民守法理念,增强法制意识。大队长范德民在亲自向过往群众宣传交通信号的法定涵义和法律效力,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充分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的重要性,认识到遵守交通信号就是遵守法律。
二是普及尊重生命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大力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就是尊重生命、珍爱生命的理念,使安全出行成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识。
三是通过摆放事故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范德民大队长与宣教民警一起,热情地向群众讲解有关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回答群众疑问。其中《冬季安全行车小提示》、《自觉遵守交通交规、共建和谐环境》等主题宣传材料深受群众好评。
此次活动,大队共出动宣传车2辆、宣传民警5人、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摆放宣传展版8块次、悬挂宣传横幅2条、现场解答各类疑问3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