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扰民”事件:把狗患关进法制之“笼”
“与国外相比,当前,各地有关养犬管理的法律显得过于宽松,这也是导致狗患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雷说,美国许多州都出台了养犬法律,规定养犬人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场所,养犬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其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而且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散养。否则,一旦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收容处置,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养犬人的刑事责任。在新加坡和日本,有关法律和制度对养犬规定得十分严格,而且一般来说养犬人的道德素养也较高,所以,人们更多看到的是人与犬之间的亲密、和谐相处。 “因此,我省各地不妨借鉴吸收世界上一些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完善相关法律,让法律更加严格有效。”王建雷建议。 对于养犬管理立法是否应该提升到省级立法层面问题,王律师认为,养犬管理是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虽然在一座城市中,所养犬只数量不算太多,但其影响却几乎涉及城市中每个公民。从全国范围看,各地养犬管理立法一般多停留在设区市一级,省级层面很少,国家层面尚是空白。因此,在时机成熟时,将相关立法提升到省级乃至国家层面是值得期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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