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民政局改进体制城乡低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适应新形势下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新问题,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魏县民政局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2014年城乡低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督查指导,成立县城乡低保核查督查组及核查工作指导组,对核查工作落实较差的乡(镇、办事处)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通,进行核查对象信息比对。信息比对机制从城市低保延伸到各乡(镇、办事处)被征地户等低保户,进行授权登记后,开展信息比对。 对各乡(镇、办事处)辖区重残人员(无劳动能力)进行统计,将重残疾人员(无劳动能力)父母、配偶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全部长期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已经纳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取消,以确保重残人员(无劳动能力)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好的、有大额存款、有工作及有车辆的除外。 对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联系村(居委会)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村、(居委会)干部及其他乡(镇、办事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进行登记备案,备案表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并提供查验。进行按标施保、分类施保,调整城乡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对象的增发补助标准,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地农民、重残疾人员(无劳动能力)新列入增发补助对象。(连华君) |
关键词:低保,城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