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通报了7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一、旧店乡南庄村“两委”干部优亲厚友问题。旧店乡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南振国、村委会主任南洪良、党支部副书记王凤岗各推荐一户不符合条件的亲属享受贫困户待遇。南庄村“两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南振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南洪良、王凤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肥乡镇龙堂堡村“两委”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违规实施中棚种植扶贫项目问题。龙堂堡村“两委”违规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实施中棚种植扶贫项目监督不力,致使贫困户名下的中棚由他人种植。龙堂堡村“两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支部书记王增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支部副书记王红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东漳堡乡北行村“两委”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北行村“两委”以村民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村幸福院建设。北行村“两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党支部书记马继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大寺上镇李庄村“两委”骗取粮补资金问题。李庄村“两委”以村民名义申请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骗取补贴款用于村集体支出。李庄村“两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村支部书记李志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旧店乡焦寨村党支部书记于英光骗取粮补资金问题。于英光在焦寨村砖厂完成土地整理但未耕种的情况下,以其本人在内共5户村民名义申请粮食直补,骗取粮补款用于村集体支出。于英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毛演堡乡卜寨村“两委”违规为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卜寨村“两委”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村民申报为危房改造对象,致使其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村党支部书记刘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东漳堡乡西南口村党支部书记常志卫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常志卫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其父亲实施危房改造。常志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对这些问题的从严查处和通报曝光,充分体现了区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和严查重处的坚定决心。全区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问题多发领域,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
关键词:肥乡,扶贫,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