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医保:意外伤害保障范围
长城网邯郸9月27日讯(通讯员李抗王成路)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问题,近日,临漳县已同步实施医保意外伤害保险。 参保居民在无责任人的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给予保障。在县内住院2个工作日,县外5个工作日内,参保人或亲属可持身份证、诊断证明和《外伤调查申请表》到保险公司进行登记,因个人原因且无正当理由没有登记的,报销比例降低10 %。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进行查勘登记,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不予补偿。不予补偿的情况: 1、斗殴、酗酒、吸( 戒)毒、自残等情形;2、服刑、在逃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3、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4、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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