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河北建成现代化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出台的《河北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三五”规划》中了解到,到2020年,河北省将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可靠、先进、高效的现代化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17年底城镇供水管网基本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初步建立城镇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城镇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并实现连片示范效应。 年底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供水厂改造规模150.7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129.6万立方米/日,县城21.1万立方米/日。对受损失修、落后管材和瓶颈管段的供水管网,紧密结合供水的近远期专项规划进行供水管网改造,每年改造长度不低于老旧管网现状总长的15%;逐步推行管网DMA分区管理,优化管网压力控制和管网更新维护,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和供水能耗。全省规划供水管网改造总长度2419公里,全省规划新建管网长度为3162.4公里。 规划要求,健全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完善水厂应急处理设施、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备用水源,单一水源的设区市和省直管市,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备用水源或满足7天供水需求的应急水源。“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应急能力建设投资116175万元,其中设市城市111665万元、县城4510万元。 规划强调,加大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地方政府要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镇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多渠道筹措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资金,将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和财政扶持力度。“十三五”全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总投资约142.6亿元。 “十三五”初步建立城镇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全省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规划雨水管渠新建及改造长度4612.5公里,其中设市城市3001.5公里,县城1611公里;规划泵站建设规模1152.3立方米/秒,其中设市城市940.4立方米/秒,县城211.9立方米/秒;规划雨水行泄通道建设规模920.9公里,其中设市城市600.9公里,县城320公里。雨水调蓄设施建设规模984.9万立方米,其中设市城市921万立方米,县城63.9万立方米;排水防涝设施信息化与管理建设总投资为14.5亿元,其中设市城市9.3亿元,县城5.2亿元;设市城市规划海绵城市建设面积473.7平方公里,预计投资为593.1亿元。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规划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镇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结合相关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配套相关政策措施,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预计总投资为347.4亿元。 |
关键词:供水,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