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月28日,省大气办发出通知,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唐山、沧州和定州、辛集市,于当日18时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2月28日全省自北向南扩散条件逐步好转,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本次区域一城市石家庄、保定、廊坊、邢台、衡水、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城市唐山、沧州市重污染天气过程于2月28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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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