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邯郸讯 (记者霍文龙 通讯员赵亚南)11月22日,邯郸交巡警机动一大队在执勤中查处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却称“只是挪了挪车而已,冤死我了”,最终,民警现场普法,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男子称“我冤啊”。
当日凌晨1时20分许,机动一大队民警在光华大街与联纺路设卡对夜间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一辆号牌冀D7***E轿车停在治理点南一百米处,随即一名男子上前启动该车并将其停至路对面便道上。该男子异样举动引起前方执勤民警的注意,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驾驶员下车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通过酒精检测,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确凿数值,驾驶员也承认自己饮酒的事实,但对于自己酒后驾驶的行为却迟迟不认可:“老板怕刚才停的地方白天会贴条,所以才让我挪车,也就开了五米的距离,我多冤啊......”民警严肃告诫,只要酒后开车,既使驾车距离较短,都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若构成酒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民警一番批评和教育,驾驶员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扣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