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食药监管规范逐步统一
从河北省食药监局了解到,河北省今年将继续强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协作,深化京津冀食品药品安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暨食用农产品产销衔接协作机制建设。落实《京津冀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模式示范工作合作协议》和《京津冀药品生产监管工作合作协议》,与京津两地逐步统一食品药品监管规范。 在食品领域,逐步统一食用农产品产地种植养殖、屠宰加工等规范要求、准出凭证和销地准入查验内容,着重从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餐饮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督促生产经营者采集记录各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协同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 在药品领域,着重药品生产监管领域的区域合作、协查联动和信息共享,着眼提高区域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将在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许可、检验及监管规范方面逐步趋于一致,并建立药品企业异地生产协同监管机制,鼓励企业跨区域设立分公司、异地入驻产业园区;共同推动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促进药品产业协同发展。 共建食品药品安全许可审查员、检查员队伍,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等重点品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互派专家、检查员,对高风险、抽检不合格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食品药品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认证检查;共同研究制定检验检测计划、确定检测互认的周期、品种和项目,在互认周期内减少重复检测。 |
关键词:京津冀,规范,食品药品 |
责任编辑:霍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