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一律不准开(复)工
春节已过,施工现场将陆续开(复)工建设。为认真做好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省住建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在复工前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开(复)工。 通知提出,施工单位复工前,要对现场各类机械、施工机具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检查施工用电,对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进行逐一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要对配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线路,严禁乱拖乱拉。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全面排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要及时购置、更换。对施工现场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民工宿舍用火用电管理,杜绝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督导检查。全国两会期间,要组织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执法活动,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逐项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人员,直至隐患消除。全国两会期间,省住建厅将对部分市节后复工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
关键词:生产条件,建设,施工单位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