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大队查获2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车辆
长城网邯郸7月26日讯(记者韩毅通讯员王俊平、孟艳青)近日,临漳县查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车辆2起,现两名违法行为人已被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查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7月20日下午15时左右,临漳县交警大队习文中队中队长梁晓红带领民警李志同、李向东在京港澳高速邺城出入口例行巡逻,在对一辆车牌号为冀D1XXER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一把管制刀具,驾驶人吞吞吐吐声称车是借来的,不知道怎么回事。随后民警将车辆和驾驶人移交至临漳县公安局习文派出所。 查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
7月22日上午9时左右,该县习文中队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冀D59XXN检查时,在该车后备箱发现两根镐钯,由于车辆驾驶人声称其在工地上使用,且不能提供建筑工地施工证明,民警随即将车辆和驾驶人移交至派出所处理。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携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关键词:查获,非法,携带,民警,临漳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