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无人机巡查 邯郸多家污染企业被处罚
环保部利用无人机对污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18日刚刚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在今年3月环保部组织的无人机执法检查中,河北省邯郸市多家环境违法企业被查处,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行政拘留、行政处分或企业内部处理。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告诉记者,今年3月中旬,环保部利用无人机对河北省邯郸市开展执法检查。采用航拍及夜间红外技术空中巡查,发现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夜间治污设施停运、烟气排放超标、在建建设项目等问题线索。 邹首民说,相关问题已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处罚,分别采取责令停产整治、责令停止建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责令取缔等措施。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行政拘留、行政处分或企业内部处理。 记者拿到的环保部通报材料显示,峰峰矿区合信钢铁有限公司两台36㎡烧结机于2001年建成投产,2011年因不符合产业政策停止生产,但未按规定拆除,后于2013年7月经检修后再次间歇性投入生产,脱硫设施未运行,烟气通过旁路烟囱排放。 对此,峰峰矿区环保局对企业罚款35万元,责令立即拆除2台36㎡烧结机,同时约谈董事长;公安部门对2名责任人行政拘留15日。宝信钢铁集团公司对合信钢铁公司董事长给予扣发全年奖金和3个月工资,对有关人员扣发奖金、工资。目前,该公司烧结机主要部件已经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并确保3个月完全拆除并恢复地貌。对大社镇的主管副镇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无人机夜航发现邯郸市峰峰东信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焦炉地面除尘站夜间未正常运行。经查,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和运行记录显示,从2014年9月26日至2015年3月17日,地面除尘站有3个时间段43天夜间不运行,存在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 峰峰矿区环保局对企业罚款5万元;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地面除尘站正常运行;公安部门对2名责任人行政拘留15日。集团公司对东信焦化公司总经理给予扣发全年奖金和三个月工资,对有关人员扣发奖金、工资的处理。对大社镇主管副镇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无人机还发现邯郸市峰峰美玉陶瓷有限公司破碎机未配套粉尘除尘设施、石料厂原料露天存放未苫盖,造成无组织排放、屋顶积尘,邯郸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破碎机配套除尘设施,料场进行棚化,厂区定期洒水抑尘;罚款5万元。 3月16日晚8点至17日凌晨2点,邯郸金华焦化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在出焦、装煤过程中将地面除尘站风机启动为高速运行,未能正常运行治理设施。 对此,邯郸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恢复地面除尘站正常运行,对现有在线设备进行监测比对和联网,进行24小时监控;罚款10万元;企业内部问责,解除了2名责任人劳务合同,免去当值2名班长、2名值班主任职务,对2名环保主管领导罚款8000元;移交公安机关司法追责;武安市环保局驻厂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邹首民对记者表示,环保部将继续运用好无人机这一“秘密武器”,不定期对重点区域开展空中巡查,实现无人机执法检查常态化,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18日上午,邹首民还通报2015年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他介绍,今年3月,环保部对北京、天津,河北省保定、山西省忻州、辽宁省沈阳、吉林省长春、黑龙江省哈尔滨、江苏省苏州、湖北省武汉、广东省广州、四川省成都、云南省昆明、陕西省西安、甘肃省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等52个市进行了督查。 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的进展情况和督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共88项。邹首民表示,环保部将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市人民政府,督促依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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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机,企业,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