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松绑 异地贷款尚难落实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出台的一份意在刺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政策,落实起来尚存在不小难度。这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操作层面上,面临着不小的障碍。 10月15日,一位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员对记者说:“公积金存量富余的小城市很愿意推动异地贷款,但住房需求量大的一线城市,包括一些省会城市,本市的公积金都还不能满足本市缴存人的贷款需求,还要实行轮候制,在公积金异地贷款方面就会不太主动。” 上述官员透露表示,目前该省住建厅正在推动实现省内的跨城市贷款,但需要等待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具体政策,目前全省只有两三个市县实现了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10月10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通知》还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不过在地方的实际操作中,短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看起来难度不小。 10月15日,长期跟踪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对经济观察网说,“同省的跨地域提取有的是可以的,比如辽宁省,但在辽宁交的钱到河北提取就不可能”。 汪利娜指出,在操作层面,利用住房公积金跨省贷款面临的障碍有两个:一个是各地是否放钱的问题,另一个是资质审查的问题。据了解,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决策机构为各省政府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目前,公积金跨省异地贷款在中国尚未有先例,但有少量城市已经实现了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业务。随着我国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增加,此前政策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限制,为异地购房增设了门槛。此次三部委联合发布的《通知》中要求各地实现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汪利娜认为,公积金的使用率是由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但公积金是封闭式运行,资金来源只有强制性储蓄,各地情况也不同,有的地方有富余,有的地方资金不够用,提高贷款额度不会那么容易。 |
关键词:贷款,公积金,异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