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310-3115633  15373823576
县区:武安 | 涉县 | 永年 | 魏县 | 大名 | 邱县 | 馆陶 | 临漳 | 成安 | 峰峰 | 磁县 | 肥乡 | 鸡泽 | 广平 | 曲周
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邯郸频道>>法制

网上代开“暑期实习证明”可能构成犯罪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汪军 吴小康 2014-08-19 08:33:3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一边是“学校规定毕业需提交实习成果”,一边是网上明码标价公开买卖“实习证明”,面对暑期实习,不少应届毕业生“见招拆招”,商家代开“暑期实习证明”业务火热。法律人士提醒,代开实习证明属造假行为,此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购买假证明的学生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在一家网站输入“实习证明”,立马搜出70余件“宝贝”,每件“宝贝”的价格在10—100元不等。随机打开一家代开“暑期实习证明”的网店,记者发现有的买家一次就拍下9件“宝贝”,“服务评价”中不乏“效率很高非常专业”“服务很不错实习通过”这样的评论。

  一位表明可以代开文化公司“实习证明”的卖家告诉记者,带电话回访业务的实习证明每份200元,不带回访业务的150元。这位卖家还表示,公司是真实的公司,公司印章明显,如果想在实习证明上写几句评语的话,也可以办到。

  律师姚奥指出,如果“实习证明”伪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人民团体的相关公章,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一些商家给学生开具实习证明,其最主要的违法就在于伪造公章”。姚奥说,无论是伪造事业单位,还是人民团体抑或其他,都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伪造公司、人民团体印章罪。

关键词:网络,实习,证明

责任编辑:郑风莉
赵王集团30周年共襄盛举
2016年12月23日,河北赵王集团有限公司在赵国美食城隆重举行“赵王集团30周年‘赵王情·影视梦’颁奖盛典”。邯郸市文联、市影视家协会编剧导演艺术委员会、各影视传媒公司等受邀嘉宾和“赵王集团·情系邯郸30周年书画摄影诗词联文大赛”的组委会成员、获奖作者及赵王集团高中层领导等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