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司令部《关于统一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精神,7月7日是全省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日。届时,邯郸市将按规定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就警报试鸣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信号类别。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 二、防空警报试鸣时间。7月7日10时0分至10时23分。其中:10时0分开始鸣放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10时10分开始鸣放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10时20分开始鸣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3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范围。市及各县(市、区)主城区和重要目标防护单位。 在鸣放警报时请大家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的识别。 此公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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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