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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平引资建设煤炭园区占用千亩林地被查(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28 11:4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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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招商部窗上还贴着“河北省阜平县重点工程”的宣传贴。

  4月19日,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已被分租给六七十个煤场经营。这里曾是一片林地。

  国家级贫困县河北省阜平县为了建设招商引资项目——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不顾法律规定,未办理审批手续,为项目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大开绿灯;在问题被反映、公安机关查处后,一名参与项目的村民承担了刑责,但主要责任人逃脱担责。这一项目仍继续运营至今。

  专家认为,这一事件体现了一个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几近扭曲的发展饥渴。

  至少现在看来,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是保住了。

  这是个招商引资来的县重点工程项目。4月下旬,河北省阜平县西王林口村北侧,已建成投产一年半的煤炭园区被分租给六七十个筛选煤炭的煤场,装卸设备和重型货车扬起的煤灰四散飞扬,进出园区的马路,被厚厚煤灰覆盖后,踩上去像是泥土路。

  煤炭园区所在的位置曾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果林。2012年4月,为了建设煤炭园区,投资商在没有获得国家国土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这里夷为平地。

  不远处的西王林口村从此笼罩在煤灰中。煤场建设后,由于对租地利益分配不满,村民开始逐级上访,直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在村民上告、上面要求查处的压力之下,招商引资中间人侯惠林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公司法定代理人等却安然脱罪。负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责任的县政府和国土、林业等部门,也未受到任何追究。

  这座非法占用林地的煤场仍在营业。

  “招”来的项目

  2011年底,侯惠林为阜平县和福建商人林恭顺牵线,引入资金建设煤炭园区

  从去年底至今,侯惠林足足往县里跑了十几趟,阜平县政府、公检法、纪检等部门他都去过不下两次。

  “我要申冤。”侯惠林总是拿这句话开头。

  侯惠林所说的“冤”,指的是他去年被阜平县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判决书称,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非法占用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而侯是公司董事。

  但侯惠林认为对于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非法占用农用地,他虽有责任,但很小,更不应“担下所有罪名和刑罚”。至于公司的董事身份,“也是假的”。

  更令他难受的是,同村村民们也因此将他视为非法征地的“罪魁祸首”,不断向上级反映他“判得太轻”。他出门遇到村民都不敢打招呼,只能低头走开。

  侯惠林之所以卷入非法占用农用地事件,是因为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这个项目最初是由他“招”来的。

  阜平地处晋冀交接处,是晋煤东运的东大门。多年来,煤炭营销产业成为阜平经济重要动力。但阜平县政府网站的一则消息称,煤场的集约化、规模化、科学化程度低,环境问题突出。

  2008年,当地政府开始筹划建煤炭基地、集约化发展煤炭营销产业。但这个国家级贫困县直到2012年的财政收入才刚突破2亿元。“光靠县财政想建煤炭基地这样的大项目,几乎是不可能的。”该县某官员说。

  招商引资成为阜平县的选择。2008年,县里发布《阜平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招商引资者。

  一时间,招商引资成为县里热门。曾担任西王林口村村主任的侯惠林也瞄准了这一政策。2011年底,侯惠林通过私人关系联系上福建商人林恭顺,请其来阜平考察投资,并在县政府和林恭顺之间牵线搭桥。

  2012年4月,阜平县政府与林恭顺签订“阜平县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开发建设合同”。阜平县在随后召开的园区建设促进会上透露,园区占地约3000亩,总投资约1.5亿元,将于当年6月底前完成约1500亩场地整理及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

  会上,时任县委书记的李宁太强调,加快煤炭园区建设是强县进位的必然选择。他要求各有关部门务必采取超常措施,加强协调调度,推进园区跨越发展。

  侯惠林当时认为,自己是招商引资的功臣。村民们听说要建大项目的消息后,整个村子都“很热闹”,他们认为能带来就业和致富的机会。

  “空头”审批

  阜平县政府在合同中承诺审批煤炭园区建设用地3000亩,但这么大面积的林地转建设用地需国务院批准

  侯惠林记得,开工后,煤炭园区的建设非常迅速,大型的挖掘机进入工地,轰隆声中,山坡被推平,坡地下的枣树和苹果树被土方压倒,一块又一块果林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裸露的黄土。

  但在热火朝天的建设背后,这个项目存在审批空白。

  新京报记者拿到了由阜平县政府作为甲方,与福建投资商林恭顺签订的“阜平县王林口煤炭营销园区开发建设合同”。

  在县政府的权责条款下,第一条即是,政府负责组织县国土、规划、建设、水务、交通、环保、林业、消防、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各有关部门提供一条龙服务,负责项目各项审批手续。

  合同载明,煤炭园区建设面积约3000亩,位置在村北侧。分三个阶段完成,2012年6月底前完成约1500亩场地整理并投入运营。

  园区所占地块为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四十四条、四十五条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此类土地超过七十公顷(1050亩)的,由国务院批准。

  “3000亩地,河北省都没权限批,更何况一个县。真是‘空头’审批。”4月20日,一名曾在阜平县农林部门供职的官员说。

  这位官员认为,如此大的地块,又是改变农业用地成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国家审批。正规审批需要看当地政府此前编制的用地规划中是否涉及此地,即使在规划中,审批手续一年也未必能办下来。

关键词:园区,建设,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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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霍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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