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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来源: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作者:
2019-09-18 06: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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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以及招生单位和邯郸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4)发布的公告信息及要求。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与往年不同的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改为试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11月5日至9日,考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进行指定操作即可完成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均需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开始前,我省及邯郸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1304)将会就网上确认相关事项在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专项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上确认期间,我报考点将设立咨询服务站,地点:邯郸市滏河北大街120号(邯郸市教育考试院六楼)。咨询电话:0310-3113992,、0310-3113981。

  一、接收考试类型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代码1304)只接收统考、联考报名,报考其它类别的考生请不要在本报名点报名,以免耽误您正常考试。  

  二、报名条件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代码1304)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勿在我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虚假材料造成后续不能信息确认、考试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驻邯郸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人户籍在邯郸市(含所辖的县、市、区)的往届生,需提供户口页首页、本人户口页;

  3.非邯郸市户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企业从业人员除具有邯郸市各级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外),还须有2019年8、9、10三个月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本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

  4.在邯郸服现役的军人,除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以及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5.驻邯高校在籍研究生报考的,还应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6.在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但不在邯郸市工作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考。

  三、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及网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址: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310-3113992。

  2.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网上报名信息,并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3.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要重新填报报名信息,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对当前报名信息先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

  4.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各科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六、温馨提示及诚信教育

  1.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但不得超过14:30),考生在每科目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

  2.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无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3.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后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具体的初试地点、考场和座位号。也可登录邯郸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dks.net)查询,参加第三天考试的考生须在邯郸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dks.net)或通过邯郸市教育考试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邯郸招生考试”(微信号:hdzsks)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及座次安排。

  4.研考期间,考点将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考后进行视频回放倒查。考点考场将配备无声挂钟、手机信号屏蔽器、身份证阅读器、无线耳机探测器等高科技设备,将使用人脸识别系统、金属探测设备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安检,请考生予以配合。 

  提醒考生注意: 

  ①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③自2017年1月1日起,党员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9月15日

关键词:邯郸,研究生,报名责任编辑: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