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创新劳动仲裁调解工作
临漳县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中心与平台相结合、效率与质量相结合、裁决与调解相结合,创新做好仲裁工作。 以各乡镇就业服务所为依托,在就业服务所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配备专业人员,在县规模上企业试点建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形成企业、乡(镇)和县劳动仲裁委相结合的三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改进办案模式,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做到一般案件独任审理,30天内结案,复杂案件合议审理,40天内结案,重大案件仲裁委讨论决定。推进办案质量和效率双提高,保证限时结案率达到100%。 改进办案方式,坚持重调解慎裁决,以调为主,调裁结合的方针,做到庭前、庭中、庭后三调解,调解结案率达到7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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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