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查处一辆超限“巨无霸” 超限达206%
日前,邯郸市交警支队鸡泽大队治超中队执勤民警查处一辆4轴运输车,该车超限达206%。民警依法依规对其予以顶格处罚。 当晚9时许,鸡泽大队治超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货车行驶至治超点时猛提车速,试图避开检查。民警迅速将该货车拦截。 货车装载的货物为细沙。经称重,该车车货总重为95吨。按照规定,该类货车的车辆限重为31吨,该车超限64吨,超限率为206%,属于严重超限违法行为。民警对该车进行监督卸载,并依法依规对大货车驾驶员予以顶格处罚。 鸡泽大队相关负责人张波告诉记者,该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1500元罚款,并扣其驾驶证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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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