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
如何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再度出招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 如何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再度出招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 冤假错案堪称司法之耻,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是一面司法透镜和反面教材,可以折射和反观司法制度的短板和缺失。 近年来冤假错案屡有曝光,严重影响司法的公信力。冤假错案的发生与司法制度尤其是司法权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责任制不完善存在一定关系。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尤其是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追究制度,方能从根本上防止冤假错案的滋生。 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坚决摒弃“口供为王”的原则,变“口供为王”为“物证为王”,坚持用证据说话,用确凿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说话。事实证明,历史上造成冤假错案的一个主要外因是传统的“口供为王”办案理念,并且不少断案的思维口供都是通过刑讯逼供获取的,属于非法证据。口说无凭,办案岂能凭有刑讯逼供之嫌的口供?没有确凿充足的证据和完整的证据链,即便嫌疑人口供认罪,都不得仅凭口供定罪结案。 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严格恪守程序正义的原则。程序正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是现代司法遵循的基本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关键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程序正义。程序是实现司法正义的重要通道,严格恪守程序正义的原则,办理司法案件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越是办理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越需要坚持司法公开,越需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公平正义。 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认真直面当事人及其亲属、群众和舆论的质疑,回应社会关切。事实上,不少冤假错案都是当事人及其亲属不断伸冤告状才引起司法机关重视得以平反昭雪的。因此,对于每一起当事人及其亲属不断申诉上访的案件,都有必要引起司法机关必要的重视,宁可信其冤不可信其无,及时复查。对于媒体和舆论关心的重大冤假错案,司法机关必须认真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公布案件复查再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疑释惑。 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不断完善并坚决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每一起冤假错案都要予以坚决追责。在冤假错案的问责中,应严字当头,严肃处理、严厉问责、严惩不贷,否则就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彰显迟来的正义。即便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放弃对错案责任人员的追究,有关部门也应坚持原则,将追责进行到底。对冤假错案的追责,要权责匹配,不能搞大锅饭各打几板了事,要分清主次责任。追责制度的核心是权责对应、权责平衡,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冤假错案问责中,应当按照责任大小,分别予以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免职撤职、开除公职,乃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而不应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冤假错案的追责,要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冤假错案的追责同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相关部门应该公布追责结果依据的事实和标准。该如何追究司法责任,实践中往往是要么由案发司法机关自身调查、内部处理,既不公开也欠公允,缺乏程序正义;要么是当地党委政法委员会牵头调查处理。对于社会关注的重特大错案,建议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对追究错案责任工作实施监督,必要时应启动特别问题调查程序,进行询问或质询,并启动撤职或罢免程序。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网友等社会人士监督调查过程。 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疑罪从无原则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程序防线,挤压冤假错案的繁衍空间,让冤假错案的制造者通过司法责任追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司法机关在每一起冤假错案中深刻反思和完善制度,让每一起冤假错案都成为反思和完善司法制度的反面教材,才能避免重蹈覆辙,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
关键词:筑牢,防范,冤假,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