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酒业荣获 “省创建诚信企业先进单位”称号
“河北省创建诚信企业先进单位”奖牌。张召风 摄
长城网邯郸1月19日讯(记者 郑风莉 通讯员 张召风)近日,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邯郸市工作委员会、邯郸市企业信用促进会表彰会暨新春茶话会在康桥国际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邯郸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名誉会长、市政协原主席王光龙,促进会会长、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君清,促进会顾问、市人大原副主任张家学三位老领导出席了茶话会,会长赵交元、副会长石章合、王和平、王学增和孟文凤等领导和全市40多个单位5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河北赵王酒业有限公司被河北省文明办、河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联合授予“河北省创建诚信企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赵王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士堂上台领取了奖牌。 赵王酒业自成立以来,坚持把“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品牌兴业”的发展战略,提出“以德治企、诚实守信”的道德信条,倡导“脚踏实地,雷厉风行,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的企业作风,在白酒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为广大消费者奉献优质放心的纯粮酒,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公司连续多年获得“中国诚信企业”、“中国产品质量放心企业”、“全国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放心消费联盟单位”、“2013低碳中国暨节能减排突出贡献企业”、“2014诚商中国•中国行业十大质量诚信品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著名商标企业”、“河北省先进企业”、“河北省商标管理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河北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河北省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省级放心酒产销示范基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守诺单位”等荣誉称号。 此次“河北省创建诚信企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充分肯定了赵王酒业在诚信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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