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警大队收取停车费 谁投诉就退款
2016年9月17日,曲周县张先生在邯临路永年区界境内驾驶着一辆轿车,与永年区电三轮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均把车辆停在石管营停车场,共停放时间40天,停车费拖车费共计2900元。停车场老板3还照顾了900元,共收取2000元整。11月3日,反映给市交警支队。11月9日,已把2000元退还给张先生。 在11月9日作者陪同张先生退款时,又有一名交通事故者与停车场发生了争执,并且也交了停车费。这种收费是否合理?为什么有人投诉就退款,有人默认就交钱。
停车场宋经理讲这是个人的停车场,我们一年要交占地费十多万,公司开司机的工资等,一年大约三十多万,交警队没有给我们钱。我们不收停车费,怎么生存!宋经理的这句话,也印证了事故科王科长所说:停车场是个人的。邯郸市交警支队有投诉就退款也就是证明了收取停车费是违规的,邯郸市交警支队为什么不能停止收取停车费。就像永年区停车场每年消费三十多万,这部分款应该来源于收取的停车费,那么财政支付的费用被谁占用和截留。几年来,永年区交警大队财政支付的有多少费用,专项资金被谁占用。邯郸市交警支队对这个问题是否应该查一查,给公众一个明白。希望邯郸市交警支队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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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燕网
关键词:停车费,投诉,退款,停车场,交警支队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