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省级37项任务已全面完成
压实“两个责任”,从领导体制上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深化“三转”,省市县三级纪委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均超过60%;实现“两个全覆盖”,推行“一为主两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目前省级37项具体改革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拉开帷幕。2015年3月,省委印发《河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明确了2017年底前要基本完成的37项改革措施。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超英说,牵住了“牛鼻子”,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才能落到实处。 省委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先后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采取约谈、考核、巡视等措施解决思想问题、澄清模糊认识,强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省纪委狠抓监督责任落实,加大问责力度,一步步将责任传导下去。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4389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把正风反腐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纪检组不是来承担省委办公厅日常工作的,而是省纪委派来履行监督职责的。”今年1月,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魏国东一到岗,便主动亮明身份、讲清职责。 聚焦角色准确定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力推进“三转”。2014年以来,逐步完成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要求,有效解决了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目前,省市县三级纪委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力量均超过60%。 强化党内监督,推进“两个全覆盖”。省委巡视组由7个增加到16个,12轮巡视完成对345个巡视对象的全覆盖,同时,探索市县巡察制度,织就直达基层“神经末梢”的巡察监督网,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省纪委设立44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00家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并在全国率先推行派驻机构人、财、物统一收归省纪委管理。 此外,我省大力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让“一为主两报告”制度落地生根。2015年,印发《河北省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制定“两报告”流程图,明确报告范围,确保同时报告、应报全报。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解决“灯下黑”问题,省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控和纪律约束。截至10月底,省市两级共受理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774件,立案43件,纪律处分46人。 《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统计显示,2011年以来,我省出台各项制度155项,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 改革激发活力。2014年我省查处省管干部贪腐类案件超过前10年总和,2015年立案审查厅级干部同比增长140%,2016年前10个月新立案同比增长约42%。在今年省委改革办对全省15项改革群众获得感测评中,纪检体制改革获得77.9%的好评率,位居第一。 |
关键词:深化,体制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