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称拍微电影被收保护费 乡政府称是场地费
北京城市学院多名学生反映,其一行人在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微电影时,被当地村干部“威胁、堵路,强收保护费,不给钱不让走”。南窖乡政府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初步调查,不存在强制收费行为。征收2000元费用系因村委会考虑到为拍摄剧组提供必要的服务,与学生协商后所决定。费用将入账至村委会,用于村内环境卫生和建筑维修。 进村拍完微电影被强收2000元 昨天,网友发微博称,北京城市学院学生到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学生作业时,“被当地村干部威胁(用车堵路,堵学生)不给钱不让走,强收保护费,声称是场地费”。博主称,最后在场的学生用身上所有的10元、5元的零钱凑够2000元给村干部。 记者联系上博主王夏(化名),王夏称其是北京城市学院大二学生,7月27日至31日期间,作为导演的她带领大学同学、校外朋友共20多人组成拍摄剧组,来到水峪村拍摄学校的微电影作业。“27日来村之前,我和另两名同学到水峪村看景,决定在村里拍摄后,就到村委会表明来意。”王夏说,当时村委会的一名干部说需要交纳2000元的费用,用来解决与村民的纠纷及场地使用费等。他们觉得不合理,现场没有交费,并对村干部说再回去和同学协商一下。 王夏说,剧组找到水峪村一位村民,双方约定,剧组27日至31日期间在村民家中吃饭、住宿,并进行拍摄工作。作为报酬,剧组提供给村民8000元钱。 同行的赵同学说,31日下午剧组离开前,在山脚下被一辆轿车拦住。“一位村委会干部说让交2000元钱再走。”赵同学说,该村干部随他到山上找到导演王夏,商量费用事宜。 王夏说,村干部到达后,执意要求剧组交纳费用。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他们当时没有报警,“十几名同学把身上包括10元、5元的零钱拿出来,凑够2000元给了他”。 另一位同学说,交过费用后,山脚下阻拦的车辆被开走。 无强制收费事前有协商 南窖乡政府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经向水峪村村委会核实,不存在强制收费行为。当事大学生拍摄微电影前到过村委会,村委会考虑到为剧组提供必要的服务,与剧组代表协商后确定收取2000元费用。 村委会一位负责人说,2000元费用为场地费和取景费,还包括停车、纠纷调解等费用。24日左右大学生到居委会时,同意交付2000元费用,但对方提出刷卡。因村委会没有POS机,大学生承诺第二天将钱送到村委会。但直到31日剧组完成拍摄即将离开,仍没有人将钱送来。 王夏对上述说法表示否认,其称当天在村委会并未同意交付费用,“我对村委会人员说,我们要回去协商一下”。 大学生质疑纠纷调解费 王夏说,之所以没有交费,是因为剧组认为此项收费不合理。其称,村干部说的“纠纷调解费用”让她不理解。剧组摄像师说,微电影80%的场景是在剧组住宿的村民家拍摄,另外的场景选在其他村民家或村里山路上。所有场景拍摄前剧组均和村民打过招呼,征得同意并答应支付相关电费、水费等后才开拍,整个拍摄过程未和任何人发生矛盾或纠纷。“所以不明白他们说的纠纷调解费是怎么来的”。 村委会向剧组提供的收据显示,“交来”一项为“拍电影场地费”。王夏认为,剧组拍摄的主场地是提供住宿的村民家里,对方收取的8000元钱已包含这一项,村委会再次征收更是没有依据。 对此,村委会回应,水峪村是历史文化名村,近几年有很多剧组来村内取景,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几年前村委会决定向来取景的电影剧组收取一定的费用。 南窖乡政府一位负责人称,乡政府没有明文规定村委会是否能收取费用,费用的收取系村委会和剧组自行协商决定。收取的费用将统一打入村委会账户,用来解决村内的环境卫生和建筑维修。 |
关键词:大学生,微电影,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