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出台相关意见增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
长城网邯郸2月1日讯(助理记者 武萌 通讯员 李治梅)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改革精神,加强我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绩效,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6个方面主要改革任务。 一是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市级科技计划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组建市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依托专业科技服务机构进行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完善科技计划统一管理信息系统,搭建全市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 二是优化市科技计划布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时与省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相衔接,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成科技计划专项、科技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4类。 三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面向全社会推进科技项目库建设,吸纳社会各界建议完善项目指南,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使项目申报、立项、项目验收和结题审查等全过程公开化、系统化,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是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预算编制,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间可调剂使用。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充分发挥出绩效支出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作用。改进项目结余资金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的结余资金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由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未通过验收和整改后通过验收的项目,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按原拨付渠道收回。 五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建立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强化项目承担单位责任,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也应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逐步推广“公务卡”结算、非现金方式结算、银行转账结算等方式。 六是建立科研信用管理、信息公开、专家遴选等三项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除向向社会公开科研项目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外,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相关信息,接受内部监督。 《意见》要求2016年基本完成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2017年将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科技计划运行实施,逐步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科技资源高效配置、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科技管理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
关键词:出台,科技,意见,邯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