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局实施四项制度完善执法监督体系
近日,河北省烟草专卖局下发通知,通过健全实施四项制度,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强化对专卖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实施专卖执法群众评议制度。主要采取召开辖区内零售客户座谈会和向消费者、零售客户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县级局每半年组织一次,各市局每年组织一次抽查。群众评议结果要予以公布,并酌情予以奖励、批评教育和调整。 二是实施专卖执法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由零售客户、消费者等有代表性的人员按适当比例组成,对专卖执法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召开会议,沟通情况、部署工作。 三是实施行政执法督察管理制度。各级局要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同时成立督察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专卖执法行为的纪律规定、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实施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文明执法行为和不严格履行专卖执法职责,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乱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纪检部门处理。 |
关键词:实施,执法监督,进行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