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遇险获救被罚款 让驴友买单无法律依据
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遇险获救。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17名“任性”驴友每人处以1000元罚款。 媒体报道后,部分网友提出在罚款之外,还应对涉事驴友收取救援补偿。对此,广西来宾市市委宣传部一负责人称,驴友也是纳税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应当进行救援。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明确规定。 驴友被罚千元因违规闯保护区 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遇险获救,被保护区处以1000元罚款。据该保护区工作人员介绍,这些驴友被罚款是因为他们冒险进入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探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的规定,以及第三十四条“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称,近年来,长滩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发生多起驴友违规进入被困事件,均引来大量人员进行搜救。这次尚属此类违规行为首次被罚。罚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擅闯保护区的驴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起社会关注。 救援直接经济支出10万多元 这名工作人员还称,“当时将这些驴友救出后,对其中2名驴友做了当场处罚,其他人则通过口头、打电话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而其中一名获救驴友则表示,“只有他们几个公职人员接受罚款”。对此,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罗保庭亦表示,“告知他们一个星期接受处理,对于不缴纳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还有25名驴友在此事件中同样违规进入保护区,等待处罚。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什么时候进行处理尚需视这17名驴友接受处罚程度而定。 此次救援都涉及了哪些人力物力?据了解,为尽快救下驴友,当地相关部门紧急出动100多名民警、消防员,派出200多名干部群众、40多名医生护士以及300多名后勤增援人员,出动80多台次各种车辆、冲锋舟,跋山涉水51个小时,直接经济支出10万多元,这还不包括后续工作相关费用。 □争议 当说走就走的旅行变成时尚的时候,本来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意识和准则的户外探险活动越来越多地充满了盲目和随意,驴友遇险事件频频发生。而每一次营救行动都需要付出高昂的人力和物力成本,这些救援费用到底该由谁来买单,争议不断。 政府应承担救援成本 @净橇仆顶污: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当时一直在:人就是用来救的,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遇到危险,驴友也是纳税人也是公民。 @李万友:野外探险不违法,遇险政府组织营救责无旁贷。 罚少了“应追偿” @舒锐:首先,无论驴友是否违法,政府和警方都有救助的义务。其次,需要把救助费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公共资源支出,也就是社会法定义务范围内的救助,另一个则是非公共资源支出, 医院、专业救助机构,甚至政府非救助相关部门、热心群众投入了人力与物力。很显然,非公共资源支出部分应当由获救驴友全部承担,即使政府为之垫付,也有权力与义务向驴友追偿。 @兔兔宝妞:罚少了,应该把所有费用让这些驴友出。 @Sherlock刘ml:为什么这么少,起步价就该10000。凭什么纳税人的辛苦钱被组织拿去白白救他们。 □回应 来宾市:驴友是纳税人政府理应救援 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属于来宾市的直辖县。昨天,针对救援费用应不应该由驴友来出的问题,京华时报记者采访了该市市委宣传部一位唐姓副部长。 记者:近两年救援遇险驴友花费是多少? 唐副部长:近两年当地处理救援驴友被困事件所花费的财政支出约几十万元,这次是花费最多的。参与救援的各部门、单位自行承担救援中所产生的费用。 记者:获救驴友是否应该承担部分救援费用? 唐副部长:政府所实施的救援行为是应该的,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费用,也都由当地财政部门支出。当人民群众遇到生命危险时,不管付出多大的经济代价,政府有责任和义务去救援。我们在救援前,不能事先问驴友出不出这个救援费用,如果不愿意出就不去救。 记者:您对网友建议救援费用由驴友出怎么看? 唐副部长:这个建议在某种程度上是合理的,但可行性非常小。这表现在,国家在这方面存法律空白,没有法律法规去依据。 记者:有人说,这在某种意义上是对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浪费。 唐副部长:驴友也是纳税人,政府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应当进行救援,不能说是一种浪费。我们以后会在节假日,在保护区的入口及各个路口加派值班人员,尽量避免再发生此类事件。 □说法 探险活动法律条款几乎空白 北京市公士公益发起人张新年律师认为,救援费该不该由驴友买单,要视情况而定。据他介绍,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包括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这17名驴友如遭遇“台风”灾害被困,救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来出。“但是如果这些驴友因个人冒险行为被困,我认为应由个人承担(费用)。”张律师表示,假如驴友进行极限挑战行为遇险,政府又请来专业救援队去施救,那么救援队这方面的费用应由驴友合理承担。 张律师称,“按照国际惯例,在民间探险活动中,这些由搜救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搜救活动的提出者及被搜救者家属负担。但是我国有关户外探险活动的法律条款几乎空白,事故发生后的问责机制还有待完善。” □资深驴友 高难度路线领队必须探路 北山客户外运动俱乐部资深带队驴友长乐说,目前国内不少“驴友”组织户外活动,一般是先通过网络发帖召集,然后“驴友”自发报名组团前行,由于组团的随机性,导致选择队友、装备配备、信息登记、路线确定等准备更缺乏专业的指导,也进一步增加了“驴行”的风险。 而遇到危险时大多驴友最为一致的做法是:拨打110或119电话求救。生命无价,为了搜救冒险者的生命,每次“驴友”遇险,不论公安、消防还是其他的政府部门、民间救援组织,都会积极参与到救援工作中。 长乐建议,驴友进行户外探险前,作为领队要详细了解线路相关情况(如气温路线类型、强度难度等)、参加人员要求(身体状况、经验、装备等)、撰写活动计划书(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外事件应急预案和后备方案等)、到体育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购买保险、签署责权协议,如要走高危线路,领队一定要提前去探一次路。像夏特古道这样的高难度线路,领队必须要有探路经验。 >>链接 新疆:使用直升机每小时3万元 2012年12月,两名驴友被困北京灵山下马威至主峰线路上,因救援难度大,北京首航直升机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直升机参与救援。 2013年1月,24名“驴友”被困在海南永乐群岛,当地协调三沙市政府、西沙驻军、海警边防、附近船舶和救助船舶展开救援,救助工作油费花费近40万。 2012年12月,以复旦大学为主的18名驴友在黄山未开发区域遇险,当地出动230多人全力搜救。一名民警在救援中不幸牺牲。 新疆多年面临着救援驴友难题,2014年当地出台《关于户外探险被救需要承担费用的规定》。今年8月份,新疆再次把费用问题加以明确,特别提到,如果在救援过程中使用直升机,那么直升机升空的费用是每小时3万元。 境外驴友被救或面临严厉处罚 作为自我价值实现的一种方式,登山、探险并不鲜见。在境外,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也会出动救援队全力搜救,但当事人被救出后,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在美国,目前已有8个州通过可对“疏忽或刻意违规驴友”收费的法律。 台湾于2000年颁布相关规定,在禁止进入地区遭遇危险,相关部门应就搜救所需费用向获救者请求支付,包括所需的加班费、差旅费及征调民间劳务所需支出,以及租用救灾器具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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