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将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统计结果显示,道路交通标识问题占投票总数的27.76%。对于路网交通标志建设滞后,部分道路限速过低等问题,各职能部门将采取哪些应对措施?今(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专题询问,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委等职能部门分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在茶园、大学城、两江新区等新兴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部分指路标志连续性不强、不易辨认,这些问题是什么原因产生的呢?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金严表示,交通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被称为“三同时”制度,制度执行不严是主要原因之一。在新兴城区,原有路网指路标志未与新建道路同步更新,产生了这一问题。 对于限速标志,郭金严称,部分平直宽敞路段,道路限速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的规范确定。同时,交通部的公路线路设计规划对公路等级限速进行了规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急弯和特殊路段也规定了限速30公里。“当然,也存在道路条件改善后没有及时调整限速的情况”。郭金严说。 市规划局局长曹光辉表示,在城市规划方面,我市把道路分成了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高速路限速80-120公里,快速路60-100公里,主干路40-60公里,均有相应的等级标准。这些标准比较老旧,国家没有及时修订,因此造成路好了,车况好了,标准却没有改,限速偏低的情况。 对于这一问题,市建委主任程志毅表示,从设计主管部门来讲,所有新改扩的道路交通标志设计是和工程设计同步完成的,设计审批和施工审查均有把关。对城市道路而言,不管是路桥还是隧道,交通标致标线的设置是一起验收的,没有经过验收是不能使用的。 程志毅认为,重庆是一个山地城市,国家标准对山地城市的适应度上有一些问题。今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时,标志标线的方案将经过交管部门审查,这种制度的实施将使相关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重庆道路等级的问题,定性的问题,标准的问题,可能要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做适度修改和调整。” 除了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的限速标准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况呢?市交委主任滕宏伟介绍,与重庆相连的11条省级高速公路中,有两条是重庆限速高于邻省,有五条是重庆限速低于邻省。 滕宏伟称,由于有三分之一的事故是由于超速造成,所以对超速的处罚现象管理较紧,是为了开车人的生命安全。现在在重庆大概10几公里就有一个自动测速仪,但是限速标准对小车都放宽了10%,只是对大客车一般会严肃处理。“现在已经启动了对老城拥堵路段的修改,明年可能会对渝黔路、渝长路进行修改,今后限速会有提高。” |
关键词:交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