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消除信息孤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提升创业创新活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 焦点1现代流通业 做强现代流通业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会议指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更好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 一要坚决清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路障”,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排除公平竞争,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 二要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兴流通方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推动实体与网络市场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三要创新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以农产品、食品、药品等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建立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开展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提升监管效能。 四要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创新投资、运营机制,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等微利经营设施用地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用更加顺畅的流通“大动脉”带旺消费、支撑发展。 【解读】 法治化建设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展现代流通业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旺消费促发展。专家认为,这将利于流通业深化改革,让流通“大动脉”更加顺畅,更好地发挥流通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表示,法治化建设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确保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法无禁止皆可为”。要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重点,切实提高政府的行政审批便利化水平,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焦点2大数据 整合政府信息平台避免数据“打架” 会议认为,开发应用好大数据这一基础性战略资源,有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 会议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强调,一要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在城市建设、社会救助、质量安全、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二要顺应潮流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建立市场化应用机制,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使开放的大数据成为促进创业创新的新动力。 三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打击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让各类主体公平分享大数据带来的技术、制度和创新红利。 【解读】 大数据顶层设计出台为经济发展培育新引擎 “纲要”通过,意味着我国大数据发展迎来顶层设计,将有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应从数据主权、覆盖全行业的产业链等关键要素入手,评估大数据对政府、经济与社会运行所带来的革命性影响。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宁家骏提醒,各地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应以产业实际需求为导向,做到精细化设计,促进大数据产业形成良好、可持续的发展生态环境,而不是任其“野蛮生长”。 焦点3小微企业 扩大减半征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范围 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 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解读】 上半年减税486亿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举措层层加码,在去年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基础上,今年2月起我国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综合新华社 -现场 李克强:部门数据有时“打架”这怎么建现代政府呢? 自2014年3月将“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李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提及这一“热词”。8月19日常务会的议题之一,是讨论研究《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他强调,制定大数据行动纲要,要突出围绕“政府大数据建设”和“创造健康发展的大数据环境”这两项核心内容展开。总理的讲话重点凸现了三个“关键词”。 【关键词1:共享】 “首先要实现所有部门的数据共享” “目前,政府各部门已经建成了十几个数据平台,但问题是,这些平台相互不连通,只是一个一个的‘信息孤岛’。”李克强针对政府大数据现状说,“本来,信息的连接是最容易的,商业网站之间都是连接的,但我们各部门的数据就不行,我的网就是我的网,别的部门要用,就是进不来!” 他向有关部门明确要求:政府大数据建设,首先要实现所有部门的数据“共享”。 推动政府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是李克强就任总理以来一直盯着不放的问题。去年7月25日,他在山东浪潮集团考察调研期间,特意把相关部门负责人叫到身边“现场办公”,要求他们要以云计算、大数据理念,与信息技术平台有机对接,建立统一综合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在今年6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应用大数据时,李克强再次强调,要注重数据、信息之间的关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开放共享,消除信息的“盲区”、“孤岛”。 而在8月19日的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时,李克强重点强调:各部门的数据首先要实现“共享”。“什么叫共享?起码要有个连接,打开你的就能把其他的打开。共享过程中如果出现重叠,那就要进行衔接,实现数据整合。”他说。 【关键词2:开放】 “信息不共享会阻碍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对于政府大数据建设,李克强谈到的第二个关键词是“开放”。他说:“有一些引导社会经济发展的数据,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应该向公众开放,以方便大家使用。” 李克强说,特别是一些与信用相关的数据平台,如果信息不共享、不开放,就会阻碍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从另一方面讲,相关数据的开放,也会倒逼政府数据发布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现在一些地方、部门发布的数据,有时候会相互‘打架’,老百姓都搞不清楚究竟哪些数据是真实的。”李克强说,“这怎么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怎么建设现代政府呢?”他要求,政府大数据建设不能仅仅“划一个概念”:“首先要把政府大数据的建设事情办好,给社会一个好的示范。” 【关键词3:安全】 “政府既要扶持又要规范,保障信息安全” 在8月19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强调的第三个关键词是“安全”。 他说,互联网等行业已经在不断创新、发展大数据产业。“因此,政府既要‘扶持’,为大数据产业创造一个健康发展的环境,又要‘引导’、‘规范’,保障信息安全。”他说:“大数据产业的潮流不可阻挡,我们要顺势而为。”据中国政府网 |
关键词:信息,发展,大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