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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引导侦查多方取证锁定交通肇事案疑犯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卢金增 陈曦 2015-08-05 1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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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魏文彬批准逮捕。至此,这起由两辆机动车先后肇事致人伤亡,一时证据不足造成真凶难觅的交通肇事案,经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终于让百般抵赖的嫌疑人魏文彬“原形毕露”。

  今年5月8日晚8时许,东营市女子王桂梅下班后,骑上电动车,载着10岁的双胞胎女儿往家赶。站在电动车前面的是大女儿王怡(化名),坐在后面的是小女儿王若(化名)。途中,母女三人不幸遭遇车祸。经第一辆肇事车撞击后,王桂梅失去意识躺在地上,王怡被甩到护栏一侧,滑落在地上纹丝不动,王若侥幸没事。王若爬起来后,目睹第二辆车碾轧过妈妈的双腿,她大声呼叫,附近人赶紧过来帮忙。不一会儿,第二辆肇事车的司机也回到现场进行抢救。王怡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夜死亡;王桂梅则多处骨折,经鉴定为重伤。

  办案民警锁定嫌疑人魏文彬后发现,在撞击母女三人前10分钟,他还在另一路口追尾了一辆等红灯的小轿车,并迅速逃逸。民警很快就联系到魏文彬,告知其名下车辆发生严重事故,但他并未及时到案,而是关掉手机离开了东营。5月15日,魏文彬得知公安机关掌握其犯罪事实后,在原籍河南投案自首。6月,公安机关出具事故鉴定书认为,魏文彬对两次事故均负全部责任。7月下旬,魏文彬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批捕。

  东营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经初步审查后,觉得疑点重重:“这个案子仅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魏文彬到案后,仅仅承认驾车不慎撞坏护栏等。案发路口并没有安装监控录像,案发当时也无外人在场,缺少他人指证。”而且,从现场证据来看,事故现场第二辆车并未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与王怡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认定魏文彬构成犯罪尚缺乏充分的证据。”

  为此,检察官建议民警调取案发地相邻两个路口的监控录像。通过前后对比,发现经过事发现场后魏文彬驾驶的车辆发生了明显损毁。由此可以推断,虽无案发地监控录像直接证明魏文彬出入案发现场,但事故车辆确实到过案发现场。

  随后,检察官还建议民警对事故现场路面遗留的散落物,以及肇事车辆损毁部位送鉴。鉴定结论表明,现场散落物与魏文彬所驾车辆系同一整体所分离。也就是说,魏文彬所驾车辆在案发当晚与王桂梅的电动车发生了直接碰撞。

  如何证明魏文彬所驾车辆,就是第一辆与王桂梅发生碰撞的肇事车呢?“提请批捕的卷宗里提到,王桂梅当晚驾驶的电动车车筐内,装有主人给宠物狗的剩饭菜。这句不起眼的话,让我们有了重大发现。”办案检察官说,“事后给魏文彬的事故车辆进行维修的师傅证实,车的左大灯处有像人的呕吐物一样的东西。起初我们还不明白是什么,后来才想到这极可能就是剩饭菜。”果然,鉴定发现“呕吐物”与王桂梅车筐内的“残留物”一致。

  扑朔迷离的案情逐渐明朗,现场所有证据都直指魏文彬。7月27日,东营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魏文彬批准逮捕。

  另据了解,第二辆肇事车驾驶员刘某虽对王桂梅进行了直接碾轧,对造成其重伤负有直接责任,但其未驾车逃逸,而是在现场对母女进行积极救助,不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双方已进入民事诉讼阶段。

关键词:东营,肇事,现场,检察,车辆

责任编辑:阿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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