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肥乡发现清代道光房契 历经172年仍完好无损
长城网邯郸7月21日讯(助理记者 韩毅 通讯员 李运强)日前,肥乡县东马固村岳相民家中发现14张包裹在布包中的老房契。其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道光23年(1843年)的房契,距今已有172年,这份珍贵的契约虽历经近200年的岁月仍完好无损。当地文史专家认为,这些跨越了不同时代的家族老房契对研究清代、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和社会制度变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清道光23年(1843年)的房契。 记者看到,这些地契大小不等,最大的长50厘米,宽45厘米,最小长18厘米,宽9厘米,都是有韧性的上好宣纸,纸张已经泛黄,除个别边角有轻微破损外,其他均保存完好。正文均用正楷毛笔字书写,字迹工整、文笔流畅、条款分明,相当于现在民间使用的租赁合同。地契中,包括2张清朝、7张民国时期和5张新中国成立后买卖田房的契约和契税收据。最早的一张是道光23年(1843年)正月二十二日;最晚的一张是1954年3月25日,前后跨越111年。契约当中有1张是契税收据,其余13张都是田房买契,买契上盖有大红官印和中间人、见证人的私人印章及当事人摁的手印。地契内容多为卖契人因无钱使用,经中人作证,将地出卖给他人。文书中写明买卖人和中人姓名、房产、地产面积和四邻及价钱等。 据了解,地契是中国古代典押和买卖土地时,双方订立的契约。地契主要分为两种:由卖方拟定,经官府验证并盖章的称为官契,也叫红契;未由官方盖章核准的称为白契,也称草契。 岳相民告诉记者,这些地契是祖传下来的。2004年,其父亲去世后,母亲将包裹在布包中的14张地契交由他保管,并嘱咐一定要好好保存。他介绍,这些地契从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到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完整性,详细记录着岳家祖上与他人交易土地和房产的情况。他曾听父母和同族老人讲起过,岳家祖辈勤劳朴实,是当时的殷实大户,这些地契充分反映出岳家当时的财力。 肥乡县文史专家胡凤林查看这些地契后认为,土地买卖契约和地契本身并不稀罕,一般是记录当时土地买卖和宅基地情况的,但像这样时间跨度如此之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连贯性的,极为罕见。况且,清代到民国这段时间,时局混乱,能完整地把这些地契保存下来也不容易。他说,这些家族田房买卖契约,真实地再现了近200年来冀南地区的民间民事和民风,对研究近现代地方风俗人情及土地改革和和社会制度变迁具有很好的历史参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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