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栎获称“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近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我市公安局峰煤分局政工监督室原主任杨栎“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杨栎同志自1986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先后在派出所、法制科、政工监督室工作,在不同岗位均取得突出成绩。在去年APEC会议安保工作中,杨栎同志身先士卒,忘我工作,连续数日坚守在安保工作第一线,终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8岁。 据悉,我市公安系统近年来先后有5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英雄模范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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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