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食安法能否根绝“毒草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市场上一些草莓被检测出含有乙草胺等超标农药。尴尬的是,就在几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人们有理由担心,“史上最严”食安法能否根除食品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蔬果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商品之一,而常到农贸市场买菜的人,都有一套自己的“买菜经”,其中一个就是买菜要买带虫眼的菜。这从侧面折射出农药的超量、超标使用已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 2013年,山东潍坊市被曝出有农户使用剧毒农药“神仙丹”进行大姜种植;同年,有环保组织在北京等城市的中药材上检测出高毒剧毒农药;2015年,有消费者在食用了产自海南的西瓜后出现呕吐、头晕等症状,经抽检发现9批次含有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农药“涕灭威”……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所长许为钢曾抛出一组数字,更加触目惊心:我国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目前一年使用175万吨左右的各种农药,其中七成进入土壤、空气和水域中,只有三成直接作用于目标生物体。而在化肥使用上,实际用量平均超过440公斤/公顷,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 但相对于“三聚氰胺”“苏丹红”那些令百姓提起来就提心吊胆的名词,农药残留就成了小巫见大巫,以至于“毒草莓”也被公众逐渐遗忘。公众的麻木,凸显我国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追其根本原因是厂商、农户和政府监管的环环失守。 不得不承认,我国食品安全长期以来面临“九龙治水”的窘境:农产品生产环节归农业部门管理,流通销售环节在工商部门,而具体到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则又归口质检部门,没遇到事还好,遇到事往往变成各管一摊,最终沦为各自不管。 而在“史上最严”食安法之前,政府也并非没有下发政策法规,要求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但问题往往都出在执行和落实上。 应该说,此次的“史上最严”修订加大了处罚的力度,比如规定30倍追责。同时进一步明晰了监管部门之间的责任,其“药方”是正确的。 然而,“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良法的制定只是基础。正如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所言,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纸老虎”。在条款之外,还要拿出“史上最严”的行动,将这个“史上最严”新版食品安全法真正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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