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留住的人才不仅是法官
给予员额法官和检察官比普通公务员高43%的薪酬,一方面体现的是专业技术的能力薪水,另一方面体现的是一线辛苦办案的劳作薪水,再一方面体现的则是办案担责、责权一致的责任薪水。而这很重要、很关键的一个目的就是要遏止目前一线检察官、法官人才流失,留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和积极探索,值得肯定,也值得期待。 既然员额法官和检察官可以通过高薪留才,那么具有一定职称和技术需要、在岗工作的一线“技术公务员”们是不是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留住呢? 在基层普通公务员队伍里,像县乡一级的专业技术人才奇缺,比如水利、农业、农机等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尤其是年轻技术人员奇缺,这也就是造成多少年来有关方面大力呼吁农业技术下乡,但往往不能有效下乡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笔者所在的物价系统为例,县级等价格认证中心是典型的履行行政职能,为涉案的县级公检法、税务、纪检等部门办理涉案涉税财物案件时提供价格鉴定的唯一行政或准行政部门。而这一机构的设立必须要有至少3名以上的价格鉴证师或其他中级以上经济职称人员才能成立,每出具一份价格鉴定或认证结论,必须要2名以上价格鉴证师签字才能生效。 然而,由于这些工作任务重(事事必须亲为)、责任大(每个鉴定结论要签字负责),而工资却同其他基层公务员(不需要亲力亲为,也不需要签字负责)一样按行政人员标准发放,这就造成了很多县级基层物价部门要么没人愿意考取价格鉴证师或意愿极低,要么考取证件后很快辞职去社会打拼获取更多的报酬(起码与付出相对等的报酬),造成许多县级价格认证中心专业技术人才流失严重,根本成立不起来也无法开展工作,更不用说及时高质量为地方公检法等办案机关服务。 因此,期望借此次上海司法改革高薪留才的启示,借即将实施的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东风,有关方面有必要对基层和一线的技术公务员工资予以适当地考虑,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既留得住年轻人才,更留得住急需的一些年轻专业技术人才。 |
关键词:人才,技术,价格,公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