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六个抓好”确保全年人口计生工作落实
抓好三级计生队伍建设。一是配齐配强村组计生专干,发挥好村级“网底”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村级是关键。各村党支部书记做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全责。按照《馆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计生专干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县聘乡管村用”管理制度,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计生委主任,每100——150名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育龄妇女小组长,真正把那些年富力强、热心计生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村级计生队伍中来。村组计生专干要落实“四项制度”、摸清“四个底数”、做好“四个督促”。落实“四项制度”:即,每月一访视制度、每月一培训制度、每月一发放药具制度、每月一报表制度。摸清“四个底数”:即,摸清当月的新婚人员底数、摸清现孕和出生底数、摸清应落实“四术”对象底数、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做好“四个督促”:即,督促育龄妇女上站检查、督促落实“四术”、督促参加优生健康检查、督促避孕药具的发放。二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各乡镇要采取切实举措,确保乡村计生专业队伍不散、标准不降、工作不断,真正发挥好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的作用,组织好已婚育龄妇女的季普查,落实好“四术”,兜清各种底数,建好普查账、节育措施账、现孕帐和出生帐,督促指导村级工作的落实,配合县级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优生检查工作。三是加强县级计生队伍建设。县级计生队伍担负着对上沟通协调、对下进行督促指导的任务。同时,计划生育各业务科室,还承担着落实全县年度人口计划、落实国家奖扶政策、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再生育审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牵头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希望县卫计局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抓好计划生育季服务。一是各乡镇、村要兜清已婚育龄妇女的底数,督促在家的全部上站检查,外出的邮寄普查证明,并把结果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全年四次季服务活动,各乡镇负责认真组织,加大宣传,周密安排。对掌握的“四术”对象,落实责任到人;对掌握的外孕,一律采取措施,补救到位。同时,进一步明确B超检查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对弄虚作假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县卫计局负责掌握进度,排好名次,报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三是认真执行出生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孕情实名登记通报制度和计划生育手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核查比对,杜绝信息漏报、错报、迟报。 抓好性别比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抓好落实。一是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台专题讲座、悬挂宣传条幅、刷写宣传标语等措施,营造浓厚的氛围。二是加强对B超设备和操作人员的监管,实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定点审批和终止妊娠药品定点销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批发零售药店的责任。三是对“两非”案件线索,有关部门协同负责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面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一是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职工,结合“两项清理”活动,做到信息对比不停,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停,落实党纪政纪处分不停,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落实好“四在县”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私自征收、严禁不开正式票据、严禁私自降低标准、严禁不按法定程序办理。三是切实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审计监管,对挪用、私分、贪污社会抚养费的行为,依法依规严惩。 抓好优生健康检查。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优生实验室中心负责搞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确保年内实际服务人群达到目标人群的80%以上。县妇幼保健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优生宣传咨询和服务检查工作,真正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抓好部门协调联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协调联动:一是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卫计、工商、税务、食药监、公安、劳动等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在办理流动人口相关证照前,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对没有办理婚育证明的督促办理。二是做好本单位计生工作。通过悬挂条幅、开辟专栏等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管好自己的人,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上站检查和“两项清理”工作。对本单位的外孕、外生要敢于管理。县卫计局要加大计生工作管理力度,加强同各单位的信息沟通。三是抓好企业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于下岗职工,夫妻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方所在单位管理。夫妻双方都下岗的,挂靠一个单位管理或者由卫计部门代管,杜绝计划生育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公、检、法部门负责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性别比治理案件查处和违法生育清理、处罚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配合卫计局做好党员干部职工和农村“两委成员”违法生育清理、处罚工作。(孙长林) |
关键词:工作,落实,计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