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律构筑环保体系
韩国民俗村秋景。 本报驻首尔记者杨明摄 韩国环境保护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几十年来,韩国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来构筑自身的环保体系,随着教育水平、国民素质、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韩国整体环境状况不仅得到了本质的改善,而且环保意识也已深入人心。 上世纪60年代,随着工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浮出水面,韩国制定了最早的环境法,即《公害防治法》。随着韩国城市化和产业化迅速推进,环境污染问题也开始引发国民关注。1971年1月,韩国政府大幅修订和强化《公害防治法》,出台了排污标准制度,设立排污许可制度等。1977年12月,韩国制定并公布了《环境保护法》以取代以消极控制公害为目的的《公害防治法》,该法为了事前预防环境破坏或者环境污染,更积极、综合地应对环境问题,新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同年,韩国政府还制定了首部《海洋污染防治法》。 上世纪90年代,韩国进入环境立法高峰期,不仅通过了特定区域环境法,同时为了改善汉江水体的水质,制定了《关于汉江水系上水源水质改善及居民支援等的法律》,为了有效地保护、管理湿地,制定了《湿地保护法》、《自然公园法》和《关于鸟兽保护及狩猎的法律》等。韩国政府于1993年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案》,引入汽车尾气评价标准体系,通过收取排污费来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韩国政府还鼓励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1996年,韩国政府制定了“21世纪绿色计划”,并规划韩国从1995年至2005年的环境蓝图,试图将韩国的环境标准提高到与发达国家类似的程度,大气、水、废物和噪音的排放标准都被提高,有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和权限也得到扩大和强化。 韩国在企业治污方面也作了多项努力:一是强化生产者责任体系。2003年韩国通过相关法案,旨在推动包括电视、冰箱、轮胎、包装物品等15种产品的环保达标;确立EPR体系,即生产者责任体系,目的是推动生产厂家在整个生产活动中能够贯穿始终地采取环保措施。二是政府加强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同时推动自愿环境协议体系的建立,从政府管理和企业自觉两方面着手,在提高环保水平的同时,大幅降低管理的成本。 通过几十年的立法和教育,环保意识在韩国已经深入人心。例如在宾馆住宿,韩国人已经形成了自带牙具、毛巾等洗漱用品的习惯,这是由于韩国2002年对《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法》进行了修订,严格限制了住宿业对一次性用品的提供。韩国餐馆里也很少能见到一次性用品,餐具一般都是铁质的,湿纸巾多是可以消毒清洁再使用的,外卖餐盒也多是可回收的。 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也得益于立法。韩国在1995年开始实行“垃圾从量制”,即不可回收、只能通过填埋和焚烧等处理的垃圾按量进行收费。不可回收的垃圾要放在特定的垃圾袋里,这种垃圾袋必须通过购买才能获得,使用其他普通塑料袋装垃圾将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专用垃圾袋并不是很贵,以四口之家来算大概每月4000韩元左右,但是韩国主妇们为了避免不必要支出,还是会尽力分拣出可以免费回收的垃圾。这样一来有效限制了用于焚烧和填埋的垃圾总量,从而也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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