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网友发帖向县委书记吐槽:广场舞太扰民
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一网友在10月3日向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委书记发帖,反映广场跳舞产生的噪音问题。“每天晚上天刚黑的时候,广场上跳舞的就开始了,他们的音响声音非常大,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结束”,网友说,“我家有孩子啊,每天放学回来后作业都没办法写。我也去找过他们的负责人,但是他们说这是公共场合。健身是好事,但也不能牺牲别人的休息时间和安宁,换取自己的快乐吧!” 对此,宁陵县委督查室10月17日作出公开回应,表示县公用事业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清水河文化广场的管理,要求广场舞等各项娱乐活动的进行应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为原则,广场舞蹈组织者在使用高音喇叭时严格控制音量,并限定每天早、晚的活动时间,做到既能开展娱乐活动,又不干扰广场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网友留言:关于清水河广场跳舞的问题 留言时间:2014-10-03 17:49 领导你好,感谢你百忙之中查看留言,我是清水河小区的一名住户,紧邻清水和广场,我想向您反应下广场上跳舞的噪音问题,每天晚上天刚黑的时候,广场上跳舞的就开始了,他们的音响声音非常大,一直到晚上十点才结束,我家有孩子啊,每天放学回来后作业都没办法写。我也去找过他们的负责人,但是他们说这是公共场合。 健身是好事,但也不能牺牲别人的休息时间和安宁来换取你们的快乐吧! 其实他们挪去体育场广场不更好吗?毕竟哪离居民区远点。 据我所知他们跳舞并不是公益性质的,而是有人组织并收取费用的,那我想问,组织者收费是不是就意味者他是经营而不是公益呢? 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过问下。 再问下,这种情况向哪个部门反映呢?我向环保部门反映过,他们叫我找110! 回复单位:宁陵县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0-17 10:34 网友:您好!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宁陵县委督查室已转县公用事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清水河文化广场是我县城区内建设面积较大,各项设施较好的一处群众休闲娱乐场所,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近年来,县公用事业局对清水河文化广场的各项娱乐活动采取了多种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广大群众正常开展娱乐活动,但同时也产生了噪音扰民问题。针对此问题,县公用事业局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清水河文化广场的管理,要求广场舞等各项娱乐活动的进行应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为原则,广场舞蹈组织者在使用高音喇叭时严格控制音量,并限定每天早、晚的活动时间,做到既能开展娱乐活动,又不干扰广场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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