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一位农民工的“公益梦”
王红丰和他获得的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银奖。资料图 “坐早晨6点最早发往县城的公交车,再坐7点县城发往邯郸的长途大巴,9点多能赶到邯郸市中心血站,机采血小板需要2个小时左右,争取上午完成献血。”7月9日5时30分,临漳县张村乡于园村献血达人王红丰起床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匆匆抄起两个素包子,边吃边到村口等车。这一天,他要到邯郸市中心血站,完成他人生中的第74次献血。7年来,他分别在邯郸、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地献血73次,总量近3万毫升。(7月21日《河北日报》) 一位普通的农民工,7年献血74次,是平凡的感动,是无私奉献的光荣,更是对公益精神的最佳解读。公益精神、公益理念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遏制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的有力武器,王红丰和他的朋友们践行公益事业,不仅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他人幸福生活指数,也为改变他人漠不关心社会的冷漠现象起到决定性作用。 也许有人坦言,当今世道“好人难做”,摔倒的老人“不敢扶”,路边的乞丐“不敢帮”。做好人被误解、被冤枉、被诬陷有之,但笔者认为上述行为都是个别现象,我们不能因为一只苍蝇坏掉满锅汤。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雷锋精神,可以说我们身边有太多的感动,难道这些人就没有被误解,非也,只不过他们能泰然处之。正如“雷锋传人”郭明义所言:“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们既需要有从事公益活动的激情,更需要有热爱公益事业的一种坚持。相信,人间自有正气在,何愁歪风驱不了? 王红丰践行“公益梦”的行动让他获得了2010至201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银奖,但笔者认为让他最快乐的是用自己的血液挽救别人的生命,这是人生境界的一种提升。热心公益者往往比他人精神世界更充实、更丰富,你的举手之劳,可以收获别人感激的目光;你的慷慨捐赠,可以收获别人的交口称赞;你的无偿血液,可以收获别人生命的赞歌……。因此,只要你怀公益之梦、践公益之行,不仅可以自己收获快乐,他人得到幸福,更是社会和谐的源泉。 习总书记的“中国梦”点燃了亿万中国人的人生梦,王红丰这位普通的农民工就是实现“中国梦”的一位践行者。让我们以王红丰为楷模,做公益人、行公益事,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
关键词:公益,献血,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