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工商局调解水泥质量纠纷案 及时挽回群众损失
长城网邯郸9月16日电(助理记者 翟占一 通讯员 丁少义)9月15日,曲周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质量纠纷案,及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受到消费者、厂家等多方赞誉。 河南疃镇西里疃村村民申某投诉,称其为建房屋,从该村经销商李某处购买某厂水泥50吨,在用掉将近一半时,发现其所建房屋的地基表面出现多处裂痕,申某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其损失,但经销商坚持其水泥质量合格,不同意赔偿,几经协商未果后,申某投诉到县工商局要求调解。 县工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在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封存李某处尚存的该批次水泥,通知生产厂家确认水泥来源,应消费者申某及经销者李某请求,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就水泥质量进行检测认定。最终确认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该水泥存放不当,时间稍长所致。 该局执法人员经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取证,确认主要责任在经销商,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执法人员本着调解双方自愿、对消费者负责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促成消费者申某与经销商李某之间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并现场履行赔偿金1.6万余元,以供申某维修房屋,生产商不再追究经销商责任。维护了生产商的合法权益,三方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关键词:工商,水泥,调解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