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免费为毕业生开高校录取证明
本报讯(记者 周洁)近年来,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办理相关手续时,一些用人单位和部门要求毕业生出具相关录取证明材料,作为考生当年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的证明。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凡2001年及以后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毕业生,如需开具普通高校录取证明,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提供本人当年高考考生号,到省教育考试院业务办理大厅开具《河北省20××年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作为其高校录取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
关键词:取证,录取,毕业 |
责任编辑:郑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