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协发消费警示超市散装、即食食品易被污染
省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应谨慎购买 “产品标识不全、顾客随意分拣食品等现象在省会一些商场、超市的散装、即食食品销售过程中很常见。”省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廉莙指出,一些商场、超市在销售散装、即食食品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产品标识标注明显不全。调查发现有些散装食品标识不全或含糊不清。比如有的凉拌菜、豆腐、腌卤肉、糕点等,不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等,仅凭售货员口头承诺“是今天生产的”、“刚出锅的”。还有的商场分装袋上没有按规定标注出生产者、配料表等内容。一些商家将“生产日期”篡改为“包装日期”。这种现象在敞口卖的腌卤肉、海鲜制品中尤其突出。 散装食品敞口卖现象较为普遍。一些超市中虽然增设了散装熟食品玻璃罩等遮盖设施,但要么不遮盖或遮盖不全,要么虽有遮盖,顾客却能直接用手挑选,难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顾客随意分拣、品尝食品现象有所发生。面对一些顾客直接用手挑选散装食品,特别是现炒、现蒸熟食及散装火锅食材时,售货员多不加劝阻,售货员有时在拿取食品时,不及时佩戴手套、口罩,不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和卫生管理规范。 河北医科大学田庆宝教授指出,超市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中,无论是在销售人员拆除大包装散卖时,还是顾客挑选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产生人与食品的直接接触,极易造成细菌的交叉污染。而散装食品与空气接触面积大,还会造成水分蒸发、产品干裂与油脂的氧化、变质等现象,同时空气中存在的微生物、病毒等很可能污染食物,导致食用不安全。 为此,省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慎重购买散装自选即食食品,在购买散装食品时,要仔细查看有无标注清晰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留意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有无防尘遮盖设施和禁止触摸的标识;注意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等必要的服饰器具;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因临近保质期而进行促销的食品,应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质保期内食用完毕,避免浪费或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给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如发现上述问题,最好不要购买,若因不慎购买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可向当地工商、卫生、消费者协会等担负着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的有关部门反映、申诉或投诉。 链接 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不需清洗即可加工的散装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应在盛放食品的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