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钱办了卡 银行卡其实不归你所有?
B、为何“押金”不能赎回? 如果说持卡人仅仅享受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按照上述商业银行人员的说法,为何持卡人的“押金”不能够赎回呢?对此,有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为了统一的安全,银行卡在注销后需要进行统一的回收销毁,不过他也表示,这确实还是相当于持卡人最终为这张卡“埋单”。 按照央行在今年年初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42.14亿张,较上年年末增长19.23%,全国人均拥有银行卡就达3.11张。其中仅借记卡累计发卡就达到38.23亿张,较上年年末增长19.36%。按此数据计算,38亿多张卡,如果每张卡收费5元,仅卡费的收入就累计超过191亿元。 不过有行业分析人士却表示,并非所有的借记卡都收费,如此计算未必合理,“很多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为了新增客户,新开卡一律免费,而且比起国有四大行银行一年内动辄过千亿的利润,这笔收入要扣除成本,余下的数字确实算不上可观”。 C、银行卡所有权归谁尚存争议 虽然有银行人士认为即使银行收取了5元的工本费也“不为过”。但读者小陈进一步提出了疑问:“那如果银行卡的所有权属于银行,那是否意味着我的卡内资金被盗,银行就应该负责呢?”带着小陈的问题,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曾因“全额罚息”而三次致信银监会的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王新亮表示,如果银行卡的所有权归银行,若卡内资金被盗,银行确实应该负责。他同时表示,如果用户在开卡、换卡或补卡时有提交工本费给该银行,那么按照我国的所有权法,这张银行卡确实应归用户本人所有。 对于一些明文规定银行卡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情况,王新亮表示这是一些银行在国内强势市场地位的表现,同时这也是一种传统习惯上的霸王条款。他认为,在如今国内百姓法律意识不断上升的环境下,让更多用户意识到其中的维权空间是应当的,“银行同时享有所有权和工本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不过,这是否意味着持卡人就需尽力争取自己银行卡的所有权问题呢?有律师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争取银行卡的所有权对于持卡人的好处并不多。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的陈志华律师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卡所有权和使用权上两权分离的情况对于用户反而更有好处。陈志华还表示,现今国内对银行提出的诉讼更多是有关银行有无保障好用户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极少有因银行卡所有权的归属向法律部门提出诉讼的案件。 虽然认为银行在银行卡的所有权问题上属于“霸王条款”,王新亮也坦言,从法律层面来说,一些银行把银行卡所有权归该行所有是不合理的,但用户如果对此进行维权而获胜的话能得到的切身利益并不大。 五家银行广东地区借记卡开卡与补办费用(以磁条卡为例) 新办补办 卡费用卡费用 中国银行5元5元 建设银行5元10元 浦发银行免费10元 (算挂失费) 招商银行10元10元 光大银行免费10元 |
关键词:银行,银行卡,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