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半年侦破涉矿涉爆刑事案件209起
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在河北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河北省公安厅会同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共侦破涉矿涉爆刑事案件209起,收缴炸药3.36万余公斤,雷管4.87万余枚。 在15日河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士良表示,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使国家矿产资源严重流失,对生态环境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非法开采构成犯罪、违法制售储运和使用爆炸物品、非法转让采矿权及探矿权、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行为进行整治。 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各级部门协作配合,积极发动群众。行动期间,群众检举涉矿涉爆违法线索596条,各级公安机关共排查矿山企业3868家、涉爆重点部位1517处,排查非法矿点862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833处,破获了一批涉矿涉爆犯罪案件。 侦破的典型案件中,包括永年县刑某非法采矿案扣押非法开采矿石2000余吨,张家口市赵某非法采矿案扣押非法开采矿石数千吨、车辆33台,武安市苗某非法采矿案查获涉案铁矿石2万余吨。 河北省公安厅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保持对盗采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将专项行动期间各成员单位的配合机制总结完善、固化既有经验,动员群众,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
关键词:河北省,采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