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本周末重启预披露
(记者杨璐)新股改革意见公布后的IPO开始启动,本周末将迎来此前已预披露企业更新财务数据后的再度预披露。 4月15日下午六点半左右,券商各大投行部纷纷接到证监会发行部电话通知这一消息。 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通知对未更新财务数据的IPO企业要求,除上报最新财务数据外,还要一并上报募集资金的差异说明,于本周四前报送至证监会发行部综合处。 上述通知中还表示,已更新财务数据的IPO企业,无论募集资金是否变化,均需出具保荐机构盖章的专项说明。同时,一旦预披露将不能变更上市地,因此若要变更,需报送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盖章的变更拟上市地的专项说明,并同时报送经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及预先披露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均需于本周四前报送证监会。 4月16日早上9点,中国证监会官方微博则对此事做出正式回应:“目前还没有召开首发企业的发审会,相关工作进展略晚于前期预计的工作进程。随着企业补充材料工作陆续完成,具备条件的企业将按照正常程序推进后续审核工作。发审会召开前五天,将公布上会企业名单和会议日期等。” 按照发审程序,证监会在安排IPO企业预先披露后,将安排初审会,初审会结束后,正式召开发审会。 年前,由于本轮新股发行改革方案中的老股转让规定引发股东套现风波,这次更新材料中需要着重说明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IPO企业可自主选择上市地。证监会通过一份监管问答,允许企业选择上市地时,可以在沪深市场之间自主选择,不与股本挂钩;证监会将按沪深两地均衡审核首发企业。 此前,发行部相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在审企业需要根据证监会修订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更新材料后,即可走预披露程序。同时,按照行政许可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时间,4月22日征求意见结束。目前,发审会重新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接近尾声。4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完成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为落实小国九条,证监会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规定。 近日,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出席2014博鳌论坛时也指出,新股发行并没有停,只是因为企业集中发年报而自然停止,等上市公司年报陆续出来,就会按照程序走了。 对于本周四要求在审企业更新材料上交,中信证券方面表示,发审重新工作时间早于市场预期,已过会的企业上市时点或将在5月,这一批IPO企业大约需要200亿元的资金。 按照发审会工作上限,初审中的企业到核准发行需要3个月时间,预披露阶段的企业至少1个月时间才会进入审核阶段,也就是到核准发行需要4个月。理论上,所有处于初审和预披露阶段的企业都需要补交上述材料,但具体还要视企业自身补年报以及其他材料的进度,如果落实反馈意见完毕已进入到预披露阶段,需要补交材料的企业则有更多。 新股改革意见公布后的首轮发审会,将按照接轨注册制后的新股改革意见,对财务指标、盈利能力等实质内容放权给中介机构把关,着重信息披露是否真实的审核取向,还是会延续此前对企业盈利做判断的实质性审查,都将体现在重启后的发审会上?这将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 2013年12月13日,为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中国证监会对预先披露问题也作了相应调整,预先披露材料应与企业首发申请文件一并提交。其中,已提交首发申请但尚未通过发审会的企业,应向审核部门提交财务资料在有效期内的预先披露材料并相应更新申请文件,其后方可履行后续审核程序。 本周四前提交材料的企业则属于上述更新情形。按照原审核流程,企业在预先披露后,将进入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审核、核准发行等环节。 初审会是整个发审流程的风向标。初审会参加人员包括发行部的处长、预审员以及发审委员,且每名发审委员都要发言,并被记录为工作底稿。 初审会结束后,发行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保荐机构需要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进一步说明的事项,并告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做好提请发审会审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发审会前,发行人以及保荐机构无需根据审核部门意见修改已提交的发审会材料和预先披露材料。 财新记者根据证监会最新数据统计,目前,已通过发审会且未拿到批文的企业有28家,其中主板2家,中小板9家,创业板17家;已预先披露的企业共37家,其中主板14家,中小板18家,创业板5家;已落实反馈意见的IPO企业共330家,处于初审中的企业共290家。 截至2014年2月20日,证监会共核准52家公司发行新股。其中,48家企业已完成发行并上市,4家公司暂缓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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