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房产登记非反腐万灵妙药 需多招制敌
日前,广东在全国各省率先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香港大公报文章称,这标志着这项备受关注的制度改革开始“落地”,有人认为,此项改革可算是反腐之“灵丹妙药”;但指望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招制敌”,还是未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窠臼,难免挂一漏万。 文章摘编如下: 公众怀有如此一番良好的期盼,并不难理解。在已“落马”的贪官身上,房产腐败基本都是“重头戏”,而“房叔”“房姐”的层出不穷,更凸显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极大弊端,有鉴于此,公众自然盼望即将推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成为崭新的反腐利器。 不容否认,内地目前的腐败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本身残缺有一定关联,基础数据的不健全使房地产成为腐败官员洗钱和安置不法财产的重要渠道和保值形式。从这个角度看,房产的全国性信息平台一旦建立,或会对市场部分灰色房源存量产生威慑作用,敦促一些“蛀虫们”吐出多余房产。但是,如据此推断,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建立能够对涉房腐败形成“当头一棒”,斩断多占多用、利益输送的问题,恐怕不那么乐观。 事实上,中国在多年前已提出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其初衷在于解决该领域存在的“九龙治水”、职能重迭、程序繁琐等问题,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 在制度设计上,是否设置查询端口、允许公众查阅官员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尚需拭目以待。即便这一环节得以实现,但房产登记是基于自愿而非强制,那么贪腐官员也可以选择不登记,或利用户籍制度漏洞以假身份办理登记,再或者,还可将房屋暂时登记在七大姑八大姨名下。 此种情况下,除非纪检机关介入调查,否则,任你将房产信息系统翻了个遍也难奈其何。况且,房产只是官员财产的一部分,这方面被盯紧了,不排除他们就会将更多财产转化为存款或黄金珠宝。由此来看,指望不动产登记制度“一招制敌”,还是未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窠臼,难免挂一漏万。 说到底,房产登记与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性质不同、功能不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更不能因此找到借口放慢“晒官财”的脚步。从本质上治理涉房腐败的关键,是要严格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约束公权对于市场和民间的随意干涉,而不仅仅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须知道,没有行政体制的改革,没有公共服务的归位,即便在房产登记上实现了再完美的技术改进,也难以独力承受反腐之重。 |
关键词:房产,登记,不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