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重大食药违法案件联查联办
河北省邯郸市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制度3月31日正式建立并运行。 生产销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市食药监和公安部门将启动联查联办机制:案情重大足以涉及刑事犯罪的;存在危害公众安全隐患或可能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嫌疑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具有“黑窝点”性质的;跨区域、跨行业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地处边远地段无法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或因涉案当事人不配合而导致行政执法受阻以及其他紧急情况的;行政执法范围涉及私人住宅(宾馆)、非固定场所及流动人员的等。 同时,此项制度明确了两部门在重大紧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中的主要职责,即食药监部门主要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涉嫌犯罪的食品药品制售活动信息、线索及涉嫌制假售假单位、人员名单、基本犯罪事实。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对食药监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及时受理并定期反馈,对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迅速立案查处,对现场查获可能涉及犯罪且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提前介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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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邯郸,药品,部门,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