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韩晓寒 通讯员 韩毅)“谢谢你翟法官,谢谢永年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们尽心尽力帮我拿到了全部执行款”。近日,当事人柴某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鲜红锦旗送到了该院干警翟路鑫的手中,并对永年法院执行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事人送给干劲锦旗。韩毅供图
在该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拓创某公司(下称拓创公司)与被执行人海门市德胜镇某标准件厂(下称德胜某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8年6月25日经该院判决,德胜某厂应给付拓创公司货款22796元、违约金6838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德胜某厂未履行义务。
该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立即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德胜某厂既未履行又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该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德胜某厂为个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吴某,拓创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德胜某厂法定代表人吴某为被执行人,2020年8月11日本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吴某为被执行人。
追加吴某为被执行人后,案件恢复执行,执行法官改变执行思路,决定从吴某着手。经查,其名下微信交易流水达40余万元,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已经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2020年11月26日该院将吴某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2021年4月吴某在江苏南通被抓获归案,在刑事强制措施的高压下,吴某家属主动代其履行赔偿义务,这个历时3年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年法院持续加大対拒执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涉嫌构成拒执犯罪线索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形成打击合力,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