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乡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3.本市辖区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小学校、中专技校、幼儿园在校学生;
4.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时间
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2月25日。每月1日—25日为缴费时段,26日至月末为费款结算期,不办理缴费业务。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为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80元。各级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缴费渠道
1.缴费人自行缴费
网上缴费:“邯郸税务”、“邯郸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便携式自助终端、支付宝、冀时办 APP等;
税务征收:税务大厅征收窗口缴费、税务大厅自助机缴费;
经办银行:全省多家银行网点柜台,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机。
2.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由村(居)委会、学校、乡镇(街道)等代征单位指定的代征人员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参保人员清册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征缴方式收缴费款,不得收取现金。
注:集中征缴期开始后,缴费人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可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参保信息,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正常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