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8月20日讯(记者 霍文龙)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邯郸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邯郸市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边峰,就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做发布。邯郸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段文渊,他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实录如下: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边峰同志,就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做发布。我们还邀请了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段文渊同志,他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边局长作介绍。
邯郸市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边峰: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好!
感谢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关心,很高兴在这儿和大家见面,向大家介绍殡葬改革工作有关的情况。
当前在我市部分县(市、区)农村丧事办理中, “入土为安”“厚殓重葬”的丧葬观念仍然存在,摆灵堂、讲排场、大操大办、相互攀比等问题依旧突出,这不仅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有的甚至造成因丧致贫、返贫,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同时,逝者土葬后长期占用土地、浪费资源,因祭祀造成的环境污染、火灾事故等也时有发生。这些都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应,有悖于高质量发展要求。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尤其是当前常态化防疫情况下,减少人员聚集,丧事简办,推行遗体火化更是势在必行。
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减轻群众负担,将殡葬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成立了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我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
7月27日,我市召开了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全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分析了当前殡葬改革形势,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上印发了《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利用经过2—3年的时间,通过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类媒体,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火化意识显著增强;通过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丧葬费抚恤金发放机制,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落地落实,使全市火化率明显提高;通过依法治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使散埋乱葬、公墓违法违规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通过加强城乡安葬基础设施建设,对老旧殡葬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完善殡葬服务制度,使殡葬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通过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遏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现象,减轻群众负担,使移风易俗成为文明生活新常态。
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通过颁布政府通告,强化政策宣传,做好移风易俗、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抓好城乡安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省市有关乡(镇)中心型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合理确定建设数量和规模,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逐步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要抓好提升殡葬服务管理能力工作。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制度,配齐配强殡葬服务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老旧殡葬设施设备进行更新,配足运尸车辆,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殡葬服务。创新“互联网+殡葬服务”新模式,提供网络祭祀、代客祭扫、预约祭扫等多种服务方式,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四是要抓好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工作。督导各县(市、区)贯彻落实《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2012〕225号),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要求,免除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惠民殡葬覆盖面。
五是要抓好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因地制宜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倡导树葬、花坛葬、骨灰撒散等丧葬新模式。督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宣传和执行国家殡葬改革政策,遏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现象,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安全祭扫,着力培育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风尚,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六要抓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的整治力度,打击利用行业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禁止在火葬区内供应销售与土葬相关的祭祀用品,推动行业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农村散埋乱葬、违规开发建设公墓等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抓好殡葬服务单位规范管理,明确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捆绑或误导消费。
殡葬改革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关乎人民群众的福祉。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我市的殡葬改革各项工作必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边局长的介绍。
下面请各新闻媒体朋友就邯郸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媒体。
邯郸日报记者:
很多居民反映,现在公民死亡后,可以自愿选择火化还是土葬,对于这方面,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邯郸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段文渊:
火葬区(按省划定范围执行)内的公民死亡后,除国家规定可以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外,均必须实行火葬。鼓励暂缓火葬区(按省划定范围执行)的公民死亡后实行火葬。全市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农村(社区)“两委”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去世后,要带头实行火葬。
邯郸电视台记者:
公益性公墓可以向外出售吗?
邯郸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段文渊: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公益性公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从事任何营利性经营活动,所以公益性公墓是不可以对外出售的。但可以按规定收取必要的成本费和管理费用。
中国网记者:
我市目前执行的惠民殡葬政策是什么?
邯郸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段文渊:
根据《河北省加快推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冀民〔2012〕53号)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除城乡低收入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送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以内(含三天)遗体冷藏费、三年骨灰寄存费、一个普通骨灰盒。
邯郸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潘富金: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2位嘉宾的精彩发布与答问。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